院线重点作品预警
什么是院线重点作品预警
2014年,为加大对热映电影作品的保护力度,从源头上治理网络侵权行为,国家版权局联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信部、公安部等部门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建立重点作品监管预警机制。至今,版权局已在网站上公布二十余批次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共计六百余部热播、热映的重点作品,在很大程度上防止或遏制通过网络非法传播重点影视作品的现象,这项工作也受到权利人的积极肯定和高度配合。此机制已列入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
2016年,为进一步保护电影作品制片机构的合法权益,协会建议国家版权局对院线公映的影片予以预警保护,并于2017年春节档试行。经过几次报送预警名单的实践,协会现已形成较成熟的信息收集整理和审核报送流程,能及时将电影著作权人的申请报送国家版权局。较好发挥联系权利人和行政管理部门的桥梁作用。
如何申请院线重点作品预警保护
电影权利人在影片首映前一个月左右向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报送重点电影作品信息(相关文件由协会提供)。协会对上述信息进行审核,确定权属清晰的预警电影作品名单后统一报送。国家版权局审核通过后,形成预警名单在其网站公布,同时由工作小组将信息发送至各网站。
预警保护的效果
各网站收到预警名单后,应对名单内的重点电影作品采取更为严格的保护措施。直接提供内容网站未经许可不得上传版权保护预警名单内的作品;用户上传内容网站应禁止用户上传版权保护预警名单内的作品;提供搜索链接网站应仅提供获得合法授权网站的搜索结果及跳转链接服务;电商网站不得提供含有版权保护预警名单内的作品的有形或者无形商品;应用平台应禁止应用程序提供版权保护预警名单内的作品;以上相关网站及平台应加快处理版权保护预警名单内作品权利人关于删除侵权内容或断开侵权链接的通知。
一旦发现各网站未经许可使用纳入预警名单的电影作品的,国家版权局及各地版权管理部门将立即启动行政调查程序依法查处。
预警申报服务免费,有需要者请与协会会员部联系。
电话:010-62369637
负责部门:会员服务部
案例
2017年5月16日,北京市石景山区法院就暴风集团侵犯腾讯公司《中国好声音(第三季)》信息网络传播权系列案件宣判,认定暴风集团未经授权在网站播放《中国好声音(第三季)》前6期节目构成侵权,依法赔偿腾讯公司经济损失606万元,每期节目赔偿金额达101万元。
这一案件的判赔金额超出法定赔偿上限,其单期综艺节目判赔额在北京市地区创历史新高。
在确定赔偿数额的问题上,石景山法院综合以下几方面因素:《中国好声音(第三季)》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影响力和极高的商业价值;暴风集团在《中国好声音(第三季)》被列入国家版权局公布的36部重点影视作品预警名单之后,在腾讯公司委托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多次发出预警通知的情况下,仍然在涉案节目热播期间实施侵权行为,其侵权的主观恶意非常明显;暴风集团网站知名度高、用户数量大、广告客户覆盖面广,且在涉案节目中多次投放了广告,应推定其通过实施侵权行为违法获利数额较大。
可见,做好作品预警工作不仅能及时获得行政执法的保护,在民事诉讼判赔中也将成为加分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