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中国版权金奖”自荐的通知
自2008年起,国家版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合作,开展“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金奖(中国)”推荐表彰活动。2016年起该奖项纳入政府常设评奖项目并更名为“中国版权金奖”,每两年评选一次,是中国版权领域最高奖项,也是中国版权领域唯一的国际奖项。协会作为相关提名推荐单位,现将2020年“中国版权金奖”评选活动提名推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以便各单位自荐。
一、奖项设置
中国版权金奖设“作品奖”、“推广运用奖”、“保护奖”和 “管理奖”等4类奖项,其中“作品奖”6个、“推广运用奖”5个、“保护奖”5个、“管理奖”4个。
二、推荐范围及名额
在本辖区或相关领域内,推荐符合评选标准的作品,或在版权创作、推广运用、保护和管理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作品奖”、“推广运用奖”、“保护奖”和“管理奖”均可提名2个候选对象。
三、评选标准
(一)作品奖
作品富有独创性,思想内容积极向上,艺术形象丰富生动,创作方式新颖独到,传播范围广,社会认知度高,具有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作品奖分为文学艺术、电影电视、音乐戏剧、计算机软件、动漫游戏、美术摄影等门类。
(二)推广运用奖
开发和利用版权资源成效显著,在推广和传播优秀作品,特别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整合版权产业链,管理和运营版权资产,推动版权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单位。
(三)保护奖
积极为权利人维护权益,探索运用创新方式,创造性解决版权保护方面的突出问题,在全国范围产生重大影响,为优化营商环境、规范版权秩序等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单位。
(四)管理奖
以创新理念和科学方法组织开展版权执法监管、社会服务、普法宣传等工作,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优化版权服务体系、促进版权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版权社会影响力等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单位。
四、评选和表彰方式
国家版权局成立中国版权金奖评选委员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审有关推荐材料,提出拟获奖名单向社会公示,并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于第八届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期间(拟于2020年10月)举办颁奖仪式,颁发奖牌和证书。
五、自荐方式和提交时间
请有意参评的单位填写附件中的提名推荐表并加盖公章,于2020年7月1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具体联系人,同时请准备好推荐材料原件、作品样本一式两份。